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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路上掉坑里,谁来担责? 当前热闻
来源:现代快报+     时间:2023-06-09 20:09:05


(相关资料图)

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苏皖)张女士骑电动车回家,经某路段时突然掉入路面坑洞,致使她严重受伤,电动车和手机也受到损坏。好端端的路怎么会突然出现大坑?谁来赔偿张女士的损失?

调查后发现,该大坑是某施工公司道路施工过程中开挖后留下的。由于施工现场仅仅设置了反光锥桶,并没有阻拦物,也未对施工路段封死,现场的照明灯光也难以让张女士分辨具体情况,最终造成了危险的发生。

张女士在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该施工公司赔偿张女士 4 万元后就置之不理,张女士因此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请求该施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以及财物损失在内的多项费用共计 18 万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施工公司应当预见在道路施工中立下的坑洞会给路过的行人或者车辆造成安全隐患,而其仅仅简单地设置了反光锥桶,现场灯光不足以让通行的行人识别,对施工路段也未封死,导致张女士骑电动车路过时坠落坑洞内并受伤,车辆等财物也受到损坏。因此,该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施工方在施工现场未设置阻拦物使行人受伤的情况并不少见。2021 年 6 月,湖南常德市民李先生晚上骑自行车回家。没想到白天还能走的路,下午已经被挖断了。现场光线不良加无标志警示路被挖断,李先生从挖断处连人带车跌落至道路施工路基坑中致身体受伤。后经鉴定,李先生的损伤构成一级伤残。

法官提醒,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必须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必要时设置围栏隔挡,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如果在夜间施工时,要在施工路段设置警示灯,保障通行人员在夜间安全通行。与此同时,骑车人在路过施工路段时,也要提高安全意识,注意地面路况,减速慢行。

(校对 张静超 编辑 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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