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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学生已是老板”?当地教委回应→
来源:沈阳网     时间:2023-05-13 18:18:20


(资料图片)

日前 一则重庆13岁学生 已成公司老板的视频 登上多个热搜 5月12日,学校和当地教委回应记者称,情况还在了解中。律师介绍,未成年人不能担任公司法人代表, 但可以担任公司股东,“也就是大家口头上所说的老板。” 网上的视频画面显示,老师称:“听说我们班有个人当了老板还开了公司,这个人是谁?”随即班上同学纷纷指向一名男生,齐声说道:“陈老板。”随即老师又问开了什么公司? 学生回答:“网络科技公司,还有五六位员工。”

视频截图(图源:网络)

记者了解到,该学校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是一所公办中学。5月12日,学校负责招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学校还在了解具体情况。九龙坡教育委员会工作人员称,目前还在跟进中,不清楚具体情况。 另据中国网教育报道, 该老师让学生们以《晒晒我们班的牛人》为题目写作文,却意外发现自己班里一名13岁的学生已经是一家公司的老板。 有人质疑,13岁没有达到法定成年的年纪,无法独立成立公司或拥有自己的企业。 律师表示,注册公司法人代表有年龄限制,应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一般为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但对股东并无年龄要求。 如果未成年人或者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担任股东的话,首先必须是要其监护人来进行同意才能够担任该公司相关的股东。 11日晚,就13岁学生是公司老板传闻,校方回应称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其他情况在了解。 该学校负责人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他(13岁学生)肯定不是法人(代表),他也不能成为法人(代表),具体情况还在了解中。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法规,“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倘若该学生年仅13岁,按规定则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 根据《公司法》和《民法典》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可以独立实施纯获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由此可知,13岁的未成年人是可以担任股东的,但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予以同意、追认。大家口中所称的“老板”多是指企业的出资人,也就是公司股东。 来源:极目新闻 编辑:钟宇 责编: 黄晴 陈锦芳 主编:李淳 监制:胡阳 出品:沈阳网 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戳戳视频,这里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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